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836047 证券简称:信元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 年12 月 31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5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12 月 17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4.99%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李德波先生书面提交的《临时议案提议函》,包括四个临时提案,分别是(1)《关于公司拟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2)《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
更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拟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并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协商一致,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正式签署解除持续督导的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该协议生效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竞争性谈判,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在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李德波先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李德波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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