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6:05:41 股吧网页版
珠海港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6052 证券简称:珠海港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鉴于万本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
长潘朝华先生提名,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宋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宋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万本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宋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宋磊先生的副总经理,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5

提名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万本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宋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978 年 4月出生,1999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2010 年 5 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动力工程系风力发电专业,工程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赤峰电业局从事变电检修工作。2001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东
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生产助理、达里风电场场长、副总工程师、生产管理中心总监、生产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沈阳港昇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2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总经理的聘任、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5

三、独立董事意见

对《关于聘任宋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宋磊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