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4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6056 证券简称:麦格天宝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3 月 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3 月 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文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树新、-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旭海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7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就阳安二线 6 标段弹性支撑式无咋轨道施工
精调项目签署测绘合同,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完成系统交付,双方确认的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为 654,600.00 元。按照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约定,原告已经开具所有发票给被告,被告已支付原告项目工程款项 250,000.00 元,还应当向
公告编号:2022-004
原告支付项目工程款 404,600.00 元。但被告并未依约支付项目工程款,虽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直未能支付。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 404,600.00 元。
2、请求判令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鲁 0212 民初 1458 号》(二)《民事起诉状》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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