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6056 证券简称:麦格天宝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本公司与中
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 0102
民初 6472 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传票,预计开庭时间 2025 年 6 月 10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告为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法定代表人:杨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与被告签订《合同(混凝土
摊铺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D16-2017-S-003,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后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订《混凝土摊铺设
备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D16-2017-S-003(补 1),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原告已经履行《补充协议》约定义务,被告一直未按约定履行测试实验并确认测试结果,导致原告无法收回合同验收款及质保金。原告就未收回款项多次与被告磋商,被告依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被告支付原告合同验收款(30%)2,394,000 元;
2.被告支付原告合同质保金(5%)399,000 元;
诉讼请求 1,请求 2 合计 2,793,000 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民事起诉状》。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