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8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6064 证券简称:杭富士达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富士达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富士达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因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9-021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本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送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价格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缪晨
联系电话:0571-8809631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丹桂路迪凯国际中心27-D座
电子邮箱:miaochen@hzfushida.com
公告编号:2019-021
特此公告。
杭州富士达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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