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1
证券代码:836066 证券简称:研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研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研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陈国东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浙江研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0元,融资额不超过1,050万元(含1,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0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研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300万股(含 300万股)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将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根据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依据,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8)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埭支行新设银行账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该账户作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主办券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召开浙江研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2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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