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6076 证券简称:蛇口船务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蛇口船务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蛇口船务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蛇口船务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工作出现重大差错、重大遗漏信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6-014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年报披露工作的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
4、权利与义务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5、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年报披露中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
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按照年报格式的披露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并如实披露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六条 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
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1、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总额10%以上;
2、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
额10%以上;
3、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0%以上;
4、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以上;
5、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6、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
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
公告编号:2026-014
7、 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重大差错进行改
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的形式和种类:
1、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 取消当年晋职资格;
3、 通报批评;
4、 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5、 给予记大过或者开除的处分;
6、 经济处罚;
7、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 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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