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5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6079 证券简称:鑫海矿装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山东鑫海矿业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接受张中一、赵广青、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向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23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张中一、赵广青、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情况为关联董事张云龙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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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中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27号
2.自然人
姓名:赵广青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天洪街3号内4号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福山高新区鑫海街188号
注册地址:烟台市福山高新区鑫海街18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龙
实际控制人:张云龙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主营业务:橡胶制品、泵类、阀类、旋流器、矿山药剂、建材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 关联关系
张云龙直接持有鑫海矿装16,25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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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张中一直接持有鑫海矿装13,987,4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20%,法人股东鑫海集团持有鑫海矿装25,408,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33%,张云龙持有鑫海集团68%的股权,张中一持有鑫海集团32%的股权,张云龙、张中一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二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鑫海矿装55,6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8.33%。
张云龙为鑫海矿装实际控制人,且张云龙担任鑫海矿装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云龙为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股东。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系张云龙控股的其他公司。张云龙与赵广青为夫妻关系。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张中一、赵广青、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及财务资助,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由张中一、赵广青、烟台鑫海耐磨胶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向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23日。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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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流动资金,解决了公司临时资金需求,是真实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于公司的日常性经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未能及时体现在报告期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后发现该项疏忽,故进行补充确认。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鑫海矿业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鑫海矿业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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