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6080 证券简称:德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第(一)项“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的情况,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披露了《重大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并于2019年5月8日起暂停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9年8月8日(星期四)。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9
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议案、《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公告》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议案、《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议案、《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议案,披露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5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019年6月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6月1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公告编号:2019-029
公司前期暂停转让涉及事项系公司计划与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新能源汽车“车桩位”项目,具体合作方式与内容尚未明确。现由于公司与杭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谈判事项短期内无法达成一致,且无法形成决定性意见与决策,双方暂时无实质性合作开展。因此,公司整体计划已发生变更,且短期内已无重大信息准备披露或存在重大信息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的情况。公司认为涉及相关不确定的事项已经消除。同时,公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规定,定期披露《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依据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了恢复转让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2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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