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洛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德洛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共发行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0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6〕4324号《验资报告》。2016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268号)。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共发行股票1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0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4406号《验资报告》。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577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以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二)三方监管协议以及账户开立情况
1、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本次募集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的沟通操作失误,造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锁定。为解决上述问题,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认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批准重新确认募
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公司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物流中心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股票 更新后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原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发行 账号
浙江德洛 中国农业银
第一
电力设备 行股份有限
次募 19052901040009561 19052901040010114
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物
集
公司 流中心支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已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转移至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本次募集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 兴业银行杭州
第二次募集 357950100100231881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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