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6:53:41 股吧网页版
西谷数字: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836081 证券简称:西谷数字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西谷数字技术 挂牌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沈玉兴、王新妹 其他(原实际控 原实际控制人

制人)

嘉兴东源投资有限 其他(原控股股 原控股股东

公司 东)

嘉兴紫润科技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股股东

公司 制人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间,西谷数字原实际控制人沈
玉兴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情形, 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挂牌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原实际控制人王新妹对涡阳县星港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星港置业)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借款提供担保,因星港 置业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王新妹所持西谷数字全部股份 240 万股被 执行司法冻结,占西谷数字股本总额的 7.67%,冻结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原控股股东嘉兴东源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
的西谷数字全部股份 2250 万股,占西谷数字股本总额的 71.88%, 用于为桐乡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地产)4 亿 元债务提供担保。因广源地产未能按期还款,东源投资所持西谷数

字全部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如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挂牌公司控制权
变更,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因涉广源地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东源投资持有的西谷数
字全部股份被执行司法拍卖,2024 年 3 月 12 日,紫润科技竞得标
的。2024 年 3 月 21 日,法院与紫润科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出具法律文书,东源投资持有的西谷数字全部股权被解除冻结,股权所有权归紫润科技所有。前述情形构成权益变动及收购事项,挂牌公司、紫润科技、东源投资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挂牌公司西谷数字未及时披露原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失信、原实际控制人王新妹及原控股股东东源投资股份冻结、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等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沈玉兴、王新妹作为挂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东源投资作为挂牌公司原控股股东,未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股份冻结事项及时告知挂牌公司,知悉并参与挂牌公司股份拍卖事项,未及时告知挂牌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收购人紫润科技未主动联系挂牌公司告知收购事项并配合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 十二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