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0792079668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科技城王庙塘以东、由拳路北侧 1
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决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数字改变生活,智慧创见未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交换设备、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制造;公共软件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指纹锁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子产品、软件、指纹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系统及安防系统的安装、调试;从事进出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嘉兴东源投资有限 2250 90 净资产 2015年9月15日
公司
2 王新妹 240 9.6 净资产 2015年9月15日
3 沈建兴 10 0.4 净资产 2015年9月15日
合计 2500 100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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