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6098 证券简称:华浩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
公告编号:2025-007
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25-007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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