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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5:1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九期)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春泉园林”)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为开展春泉园林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国融证券制定了详细的辅导计划,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
参加上一期(第十八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罗进杰(保荐代表人)、莫凡(保荐代表人)、刘谟锋、姚云祥,其中罗进杰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5 年 7 月 1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1)现场咨询与培训;(2)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地;(3)查阅相关文件资料;(4)查阅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上的公开披
露信息;(5)远程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信其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4、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辅导人员与国融证券密切合作,分工明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对接受辅导对象进行指导培训,能较好地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园林行业市场低迷,公司持续亏损。

春泉园林 2024 年业绩亏损,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182,721.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9%;净利润为-67,634,596.50 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亏损金额仍然较大。公司努力加强业务管理,增强主营业务能力,同时监控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付款行为,提高销售回款力度,努力降低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2、公司及相关主体失信情况

在辅导期内,公司存在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其法定代表人亦被限制高消费。由于相关情形将对公司申请发行上市构成重大障碍,故国融证券辅导小组对此给予高度关注。辅导机构督促春泉园林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辅导期内,公司发生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因涉诉被司法冻结,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辅导机构持续督促公司与执行申 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6,666,710.14 元,较上
年同期增加 40.07%,2025 年上半年净利润 370,367.89 元,业绩由亏转盈,业绩变化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公司账龄较长项目结算增加,转回了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所致。但公司盈利水平不高,净利润较低,若营业收入未能持续提升,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未能及时收回导致减值损失,存在继续亏损的风险。

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变化情况,保障上市辅导工作的稳步推进。

2、在本辅导期内,公司发生了新的案件执行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辅导机构将继续督促春泉园林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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