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6118 证券简称:万都云雅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
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公司在一年内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决定公司在一年内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资产处置方案,包括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资产出售、出租、剥离、置换、分拆、资产抵押等担保事项及其他资产处置方案;
(十七)有权审批公司的融资、授信事项;
(十八)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 万元;
(十九)设置合理、有效、公平、适当的公司治理机制、治理结构,并对此进行评估、讨论,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利;
(二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向股东会做出说明。
第七条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会或临时股东会批准,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八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公司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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