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836118 证券简称:万都云雅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合肥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72851504X9。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efei Vandra Refriger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110 号 F9B 一层,邮政编
码:23008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2 万元。
第六条 营业期限:2001 年 5 月 18 日/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追求全体员工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幸福,为社
会发展做出贡献,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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