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6120 证券简称:隆源气体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隆源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日09时0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12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焦显光,赵振中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普兰店市铁西路12A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2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年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006号《大连隆源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007《大连隆源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能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内容为:
公司向关联方阮树亮先生拆入资金,140,698.10元,本次拆借为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垫付款,不计利息,未签订协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
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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