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6122 证券简称:南深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南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接受深圳市南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鹏盛 A 审字[2025]00253 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
2024 年 6 月,贵州永华技工学校(以下简称“永华学校”)举办人变更为
南深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云深(贵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深贵州”)。2024 年末,南深公司将持有的云深贵州 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兰小
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南深公司对永华学校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3,787,682.41;对云深贵州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6,596,413.47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事项,鹏盛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准确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意见
2024年初,民办非企业单位永华学校仅为公司校企合作单位,与公司仅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并无关联关系。2024年6月,永华学校的举办单位变更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云深贵州。报告期内,为开展校企合作业务,公司与子公司云深贵州、永华学校之间产生多笔保证金及往来款项,2024年12月,因公司业务开展
公告编号:2025-014
需要,公司将持有的云深贵州1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自然人兰小霖。至此,永华学校及云深贵州被剥离出合并范围,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永华学校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3,787,682.41元(其中包含1,480.00万元保证金余额,8,987,682.41元借款余额);对云深贵州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6,596,413.47元(均为借款),合计金额为40,384,095.88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
深圳市南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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