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6127 证券简称:亿鑫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作出降层决定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降层调整决定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预计降层调整生效日:2025 年 6 月 5 日
调整前所属层级:创新层
预计调整后所属层级:基础层
公司未能在2025年4月30日前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已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降层情形。
2025 年 5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发
布陕西宇宏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9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221 号),公司触发《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将自 2025年 6 月 5 日起被其调入基础层。
二、 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已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
请未被受理,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从创新层调至基础层,且自调整至基础
公告编号:2025-023
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三、 备查文件
《关于发布陕西宇宏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9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221 号)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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