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36129 证券简称:中源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中源新能源(福建)有限公司整 公司由中源新能源(福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福州市工商 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福州市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9839153X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46.7
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登记存
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通股。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
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
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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