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4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6137 证券简称:日月环境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长兴日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长兴日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3日以电话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孙海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孙海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2
(二) 《关于提名浙江长兴日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案》
1、 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员工杨国勇、徐丽、吴金兵、罗小伍、方子胜、袁文龙、文太喜、陈告华、马启峰、贺梦燕、范莹玉、陈晓敏、顾乐乐等13名员工为核心员工;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拟定的核心员工名单将于2017年8月3日起至 2017年8月9
日止(公示日 7 天)在公司公告栏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公示
期结束后,由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浙江长兴日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定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0:00在湖州市长兴县林城工业区日月环境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长兴日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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