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廊坊其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志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有投票权的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廊坊其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
-2116595.3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051841.9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7168437.33元。
因无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无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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