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利华:关于股东股份继承拟进行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继承拟进行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涉及的股份情况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大奎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逝
世。本次涉及继承并需办理非交易过户的股份为杨大奎先生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杨大奎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5,301,000 股,
持股比例为 51.0033%,其中无限售股份数量 3,826,000 股。
二、 股东股份继承情况
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方圆公证处(2025)京方圆
内民证字第 2937 号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
规定及《公证书》相关公证情况,被继承人杨大奎所持北京高新利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33%%的股份(15,301,000 股,证券代
码:836139,证券名称:高新利华)100%由继承人刘纪安继承。上述股
份继承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
过户。
三、 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2025)京方圆内民
证字第 2937 号公证书》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