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招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五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08)
已于 2026 年 4 月 9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受公司委托,财务部依据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由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根据 2025 年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充分考虑公司产能和资产利用等情况,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基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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