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159 证券简称:跃飞新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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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股东监事由股
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监事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
害公司或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护原决议的,监事会应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该决议进行表决。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
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主要职责在于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监事会主席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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