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159 证券简称:跃飞新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业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其任职资格的
规定。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各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在被聘任之前,可以要求董事会提供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源配置。
第六条 除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和人数由董
事会确定;其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报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相关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董事会秘书外,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前,董事会秘书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外,还行使以下职责:
(一) 制定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职责及分工;
(二) 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 列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并可以要求发言;接受董事、股东的质询;
(五)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的,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各自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四)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七) 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销售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销售工作,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二) 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三) 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四) 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五) 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六) 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
(七) 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
(八) 主持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 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时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三) 根据本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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