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5
证券代码:836170 证券简称:中安精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13:3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经七路16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1)。
(二)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
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9年度经营计划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本年度决定不予分配利润。
(八)审议《<关于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08)(九)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7:00)
(三) 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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