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6171 证券简称:神马华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根据需要分别设置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公司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及责任感,同时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健性,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分工。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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