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3
关于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芯”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中信证券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为向晓娟、金波、马齐玮、徐海霞、俞莹、夏泰春和游通,其中向晓娟为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信证券与杭州国芯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网站上
对杭州国芯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2021 年 2 月 26 日,中信证券向贵局报送
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3 月 9 日进行了公示。2021 年 5 月
25 日,中信证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进行了公示。2021 年 8 月 20 日,中信证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
年 8 月 20 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等多种辅导方式对杭州国芯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对杭州国芯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的辅导培训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情况。基于公司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进一步探讨明确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发行审核条件。
2、持续开展公司经营情况尽调
中信证券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起,通过访谈、询问、收集资料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内控等进行深入尽调,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积极督促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或推进落实。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并与各方中介机构讨论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后续因公司股本及拟发行方案有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有所调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调整之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形成,但公司尚未完成有关立项备案手续。公司将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细化及完善
后,办理相关项目的立项备案手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
根据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及各方中介机构讨论沟通后,预计于2021 年 11 月底之前完成相关项目的立项备案手续。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务核查工作,辅导公司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第二,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开展后续辅导工作;第三,进一步补充履行客户和供应商的走访程序,核查公司的产品销售和采购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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