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花路 4 号 1 栋
608 号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锦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7
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 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建华、谢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公告编号:2025-017
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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