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 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半数以上” 全文:“股东会”“过半数”表述; 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为普通股及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权; 公司债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第二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至第(三)项、第(五)项、 十二条至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 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 规定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 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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