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6184 证券简称:和远智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方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告编号:2019-010
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力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自动化产品、消防设备、物联网自动化产品、消防设备、物联网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自动化工程的设计、系统集成;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包;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外);自有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外);自有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三、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
公告编号:2019-010
业务发生变化。
2、本次经营范围的增加,会扩大公司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
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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