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836185 证券简称:利伟生物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河南利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减少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政策,结合公司运营生产实际需求,公司计划将位于温县产业集聚区纬二路 17 号的豫(2020)温县不动产权第 0003157 号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售,交易对方为温县得义食品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
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经审计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5,105,078.09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9,675,272.03 元。经测算,本次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为 2,247,399.74 元,未达到期末资产总额的 50%,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土地测绘后进行土地产权变更,需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批。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温县得义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岳村街道岳村一号路东段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岳村街道岳村一号路东段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法定代表人:张建全
控股股东:张建全
实际控制人:张建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工业用地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温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土地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冻结等司法措施,设有抵押,此次出售后将提前还款,解除相应地块得抵押,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247,399.74 元,已计提摊销 41,202.33
元。该土地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由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评估价值时点确定为 2024 年 05 月 31 日,采用成本
法、市场比较法测算,评估结果为土地单价 192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为 170,000.00 元/亩,由双方协商约定,高于 2024 年 05
月 31 日由河南凯业房地产股及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对公司经营无
不利影响,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该土地位于焦作市温县产业集聚区纬二路 17 号,占地大约 30 亩,公司决定
将该处土地出售给温县得义食品有限公司,出售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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