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6190 证券简称:托球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治理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详细、全面的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从长远稳定发展的角度考虑,2024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18
会审议。
二、 关于《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熟悉公司业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理由恰当。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议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滕晓梅、孙雅泉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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