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讯星科”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就亚讯星科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公司地处四川省成都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0 年3 月 23 日才复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按照原计划时间进场审计,审计工作和进度受到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7 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其执行 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三)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受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复工,目前 2019 年度财
务核算工作已经完结,但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编制完成。
截至目前,会计师对重要的报表项目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销售收入、材料采购等事项实施函证程序,受疫情影响,部分询证函无法进行回函确认,致使函证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经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并经公司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2019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同时也要求公司学习我司制作的2019 年年报、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的课件,及时解答公司关于年报编制问题的咨询,将年报披露所需的资料清单提供给公司,督导提前做好年报披露准备。针对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亚讯星科 2019 年年度
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其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
完成披露,预计其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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