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6195 证券简称:吉星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定,制订《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本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 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
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50100724202062X。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
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A 区 28 号楼三层;公司生产 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A 区 28 号楼三层;公司生产
经营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 经营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
州软件园 F 区 4 号楼 15 层。 州软件园 F 区 4 号楼 15 层;邮政编码:350003。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让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限责任公司。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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