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6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6200 证券简称:国建新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对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 096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7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23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西路 1677 号枣庄浙商总部大厦 23 层。
张松孝,男,1986 年 5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全志文,女,1981 年 6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9-021
2016 年 8 月 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智微父亲陈晓明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事项为向国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 125,000,000 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7%。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董事会,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披露。
2.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执
行法院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义务被执行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张松孝、全志文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国建新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张松孝、全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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