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股东 ...... 6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董事会 ...... 19
第一节董事 ...... 19
第二节董事会 ...... 21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监事会 ...... 26
第一节监事 ...... 26
第二节监事会 ...... 2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29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31
第十章信息披露 ...... 3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34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 35
第十四章附则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王晓华、海安明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维忠、刘春宏、程绍富、储成霞、韩晓东、何仁高、陈素君为发起人,通过对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江苏嘉宇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51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与章程规定有关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体气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气体压缩机械、涂装机械、特种装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限单层)研发、制造(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销售;医院制气供气设备及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除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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