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5
证券代码:836213 证券简称:金麒麟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 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
第四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或本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融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对管理层业绩进行评估;
(十七)参与制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六)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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