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对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
原”、“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经访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现能之原存在以下情况:
1、能之原的主要业务已经停止,除目前仍在经营的电热圈业务外,无其他业务在经营;
2、经查阅能之原 2019 年 1 至 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之原 2019 年 1 至 6
月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
3、能之原目前仅剩 10 余名员工,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均为生产人员;
4、能之原有银行贷款合计约 450 万元,将于 2019 年底、2020 年初到期,结合
能之原 2019 年 6 月的账面货币资金情况,公司偿还该等贷款的能力存疑;
5、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外,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但不存在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认为,上述事项导致能之原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能之原的持续督导的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能之原的持续经营能力。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首创证券
2019 年 9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