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6224 证券简称:能之原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常务副总经理张恩太递交的辞职报告,2018年8月7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0%。张恩太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赵海鹏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8月7日辞职生效,其董事职务自选出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赵海鹏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销售总监李艳敏递交的辞职报告,2018年8月7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李艳敏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到子公司任职。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人力资源总监丁文娟递交的辞职报告,2018年8月7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丁文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到公司子公司任职。
公告编号:2018-018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监事刘湘飞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选出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刘湘飞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辞职原因
张恩太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到子公司任职。
赵海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李艳敏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营销总监职务,到子公司任职。
丁文娟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到子公司任职。
刘湘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赵海鹏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在新任董事就任前,上述人员仍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刘湘飞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上述人员仍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张恩太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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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18
李艳敏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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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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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赵海鹏先生原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项目运营及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安排,暂时由董事长管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张恩太先生原任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市场及营销等相关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安排,暂时由董事长管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李艳敏女士原任公司的营销总监,负责公司的营销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安排,交由原来的营销经理管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丁文娟女士原任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行政及人事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安排,交由相关主管管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刘湘飞先生原任公司监事,负责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交由原来的主管管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赵海鹏先生、张恩太先生、刘湘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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