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9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36224 证券简称:能之原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维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于本年度内向兴业银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百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天宙、赵偲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之日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黄天宙、赵偲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黄天宙、赵偲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9
1.自然人
姓名:赵偲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
2.自然人
姓名:黄天宙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
(二)关联关系
黄天宙、赵偲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关联方未就向公司提供担保而收取费用,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本年度内向兴业银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百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天宙、赵偲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无偿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公告编号:2018-019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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