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6224 证券简称:能之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董事张恩太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选出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0%。张恩太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监事钟华敏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选出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钟华敏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公告编号:2019-029
(二) 辞职原因
张恩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钟华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张恩太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在新任董事就任前,上述人员仍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钟华敏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上述人员仍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张恩太先生原任公司的董事,在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子公司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钟华敏先生原任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塑机配套事业部的营销工作,其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安排,暂时由监事刘志乾代理,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张恩太先生、钟华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
公告编号:2019-029
示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张恩太的辞职报告。
(二)公司监事钟华敏的辞职报告。
广州能之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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