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 836230 证券简称: 冠明新材 主办券商: 浙商证券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经事后审查发现上述公告披露信息存在疏漏,现就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本次更正后公告使用最新公告模版,涉及更正情况如下:
一、 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5)第
510027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73,353,022.46 元。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定《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内容已于2025 年04 月0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
站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008。
公告编号:2025-017
更正后: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5)第
510027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73,384,235.62 元。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定《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内容已于2025 年06 月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
站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013。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了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4)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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