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6
证券代码:836231 证 券简 称:新力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新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力新材”)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新材共计股票发行1次,为其2016年11月10日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对应的股票发行事项(即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该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5,450,015.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000.00元及多缴纳的款项30.3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74,985.59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35,356,284.6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700.99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7月1日,新力新材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0)、《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6-011)、《股票发行方案》(2016-013)。
2016年7月20日,新力新材披露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5)、《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6-016)。
2016年8月17日,新力新材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8)、《关于调整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2016-019)、《股票发行方案(修订)》(2016-02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6-02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6-022)。
2016年9月2日,新力新材披露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24)。
2016年9月8日,新力新材披露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更正公告》(2016-025)以及更正后的《股票发行方案(修订)》(2016-026)。
2016年9月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31ZC05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10日止,新力新材已收到34位自然人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35,450,015.89元,经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75,000.00元,扣除多缴纳的款项30.3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74,985.5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266,431.00元,余额人民币23,108,554.59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6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809号)。
2016年11月10日,新力新材披露了《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2016-028),本次股票发行股份总数为12,266,43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662,63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603,8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16年11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
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要求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挂牌企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与账户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按照股转公司要求,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飞云支行签订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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