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淋电子”、“公司”)拟申 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 规定,以及《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 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辅导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董加武、鲍强、臧宝玉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 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动情况
本期辅导小组成员无变动。
3、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本期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无变动。
1、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20年11月对良淋电子进行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进行了辅导并公示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
2、辅导方式
(1)组织自学;
(2)集中授课;
(3)专项问题研究与分析;
(4)中介机构协调会;
(5)经验交流会;
(6)案例分析;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人员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进行公司内部访谈等方式,继续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业务体系等方面的梳理,通过辅导工作,协助并督导公司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2)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3)辅导机构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重点讲述了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规则、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使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学习。
(4)辅导机构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及规范运作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了及时整改、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已聘任了独立董事,一定程度完善了治理结构,规范了内部决策程序,增加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仍需要对独立董事进行相关事项的进一步辅导。
2、公司历次股本变动中,部分股东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协议包含回购条款、特殊权利约定,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持续与该部分股东协商解除相关条款。
解决进度:
1、通过集中学习、集中讨论、访谈、会议等,辅导机构对包含独立董事在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辅导,接受辅导人员配合情况良好。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经与部分股东协商签署关于回购事项的解决方案,尚存在部分股东未解除的情形。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股东中存在尚未解除对赌协议、特殊权利条款的情形,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持续与该部分股东协商解除相关条款。
解决方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股东协商,通过股权转让、终止回购协议等方式解除对赌事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实施辅导工作,辅导人员董加武、臧宝玉、鲍强将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公司业绩情况及其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协助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不断优化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二)持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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