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2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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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引言 ......1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 1
二、律师声明事项 ...... 4
第二部分 正 文 ......4
一、关于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 ...... 4
二、关于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5
三、关于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 ...... 6
四、关于公司的股权演变 ...... 13
五、关于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35
六、关于公司的独立性 ...... 51
七、关于公司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 53
八、关于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3
九、关于公司的合法经营情况 ...... 94
十、关于公司的主要财产 ...... 103
十一、关于公司治理情况 ......112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14
十三、关于公司的税务 ...... 120
十四、关于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125
十五、关于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30
十六、关于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31
十七、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5
十八、结论意见 ...... 135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致: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4、良淋电子、公司:指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杭州良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5、良淋有限:指杭州良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德淋投资:指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 42.7782%的股份;
7、达晨创联:指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 6.9730%的股份;
8、中智管理:指上饶市中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
6.6534%的股份;
9、老板集团:指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 4.1237%的股份;
10、策意投资:指杭州策意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 3.3460%的股份;
11、上饶投资:指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 3.0928%的股份;
12、崇福锐鹰:指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 2.8015%的股份;
13、招银财富:指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 0.9508%的股份;
14、发起人:指德淋投资、策意投资、中智管理、包颂平及黄其亨;
15、达淋新材料:指上饶市达淋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16、德淋科技:指上饶市德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17、新葓桥电子:指新葓桥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18、达恒电子:指上饶市达恒电子有限公司,新葓桥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19、众若达电子:指重庆众若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0、薏米仁健康:指杭州薏米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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