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6237 证券简称:长虹民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业
公告编号:2026-011
绩,结合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机构的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利、路应金
2026 年 4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