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应前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等(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
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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