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0:14:01 股吧网页版
长虹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清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清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于清教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于清教,男,出生于 1970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
央党校,本科学历,高级策划师。1995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山东黄岛发电厂政
策法律法规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市
场总监;2006 年 4 月至今,任青岛海能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11 月
至今,任北京海能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
国电池工业协会宣传部部长、理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澳大利亚 RLG 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香港新能源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创始人、总裁;2016 年 6 月至今,任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法定代表人、秘书
长; 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稀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
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 托 出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次数(现场/通讯 席 董 事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方式)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于清教 12 12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